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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2012-09-29 来源:信息中心
昨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金华,副主任祝一君、孙柏平、郎卫国、陈鸿麟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会议由陈鸿麟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复绿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会议强调,矿产资源作为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不断推动富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完善规划编制,提高资源利用;强化生态保护,加快复绿治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开采秩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2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水法》宣传普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宣传、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全民依法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强化保障、加快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水利设施水平;加强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和水环境质量;加强保护、保障民生,建设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人民法院的提请,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并作出了关于接受马利阳同志辞去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童定干,市人民法院院长罗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光,市人大常委会正市级巡视员华爱金、华荣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工委、部分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方宗晓)
倪仁渭同志的富阳市人大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凌晓祥同志为富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
叶臣欢同志的富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谢 晗同志为富阳市人民法院场口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俞江群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场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 晗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职务;
陈健椿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盛水泉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09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在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复绿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会议强调,矿产资源作为重要的不可再生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不断推动富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完善规划编制,提高资源利用;强化生态保护,加快复绿治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开采秩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自2002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水法》宣传普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强宣传、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全民依法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强化保障、加快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水利设施水平;加强管理、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和水环境质量;加强保护、保障民生,建设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人民法院的提请,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并作出了关于接受马利阳同志辞去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童定干,市人民法院院长罗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光,市人大常委会正市级巡视员华爱金、华荣富,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各街道工委、部分乡镇人大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及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记者 方宗晓)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利阳同志辞去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利阳同志辞去富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富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倪仁渭同志的富阳市人大鹿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凌晓祥同志为富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
叶臣欢同志的富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谢 晗同志为富阳市人民法院场口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俞江群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场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 晗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职务;
陈健椿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城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富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2012年9月28日富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盛水泉同志的富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