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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启动 11月30日结束
2012-11-14 来源:信息中心
富阳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近日举行各乡镇(街道)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培训会,这标志着2013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交费工作全面启动。富阳参保筹资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因错过缴费期,不能享受医疗保障。
个人仍为150元/年
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仍为150元/人,以整户为单位参保,乡镇财政补助90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360元/人/年。
自2013年起,富阳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每人每年15元作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资金,为所有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超过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仍按《富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普通门诊、住院、规定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报销,上不封顶,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中列支。
健康体检项目更具针对性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城乡居民按成年人每两年一次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年一次15元的标准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专项资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具体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除了一般的常规项目外,还特别针对60周岁以上老人增加了体检项目,0—6岁儿童及在校中小学生分别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所需资金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
个人仍为150元/年
201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筹资标准不变,仍为150元/人,以整户为单位参保,乡镇财政补助90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360元/人/年。
自2013年起,富阳将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每人每年15元作为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资金,为所有参保人员建立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超过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仍按《富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普通门诊、住院、规定病种门诊的报销比例报销,上不封顶,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中列支。
健康体检项目更具针对性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城乡居民按成年人每两年一次30元、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一次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年一次15元的标准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专项资金,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具体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除了一般的常规项目外,还特别针对60周岁以上老人增加了体检项目,0—6岁儿童及在校中小学生分别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进行,所需资金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