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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力争半年内消灭垃圾河
2014-02-10 来源:
今年是浙江“五水共治”的铺开之年。省政府要求,全省年底前消灭垃圾河,有效改善臭河、黑河水质。记者从市“清水治污”办获悉,2月8日起至6月30日,富阳将分集中整治、自查完善和督查整改三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消灭垃圾河”万人专项大行动,力争在半年内消灭全市垃圾河,并建立健全清洁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2月8日,富阳启动“消灭垃圾河”万人专项大行动。近2000名党员干部群众分五路投入清理工作,共清除垃圾300余吨。
活动主要围绕“河面无漂浮物、河道无杂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目标,对全市范围内的河道(重点是23条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道)、溪沟及池塘开展“清河面、清河道、清河岸”的“三清”行动。其中,“清河面”要实现河道水面无废弃漂浮物、无动物尸体;“清河道”需实现河道无垃圾杂物、搭建物、构筑物、倒伏树木及无乱种植;“清河岸”即实现岸堤道路、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道内水闸、码头、河埠、桥墩等附属建筑物周边无乱搭、乱建、乱堆放。
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有关部门把大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活动成效。要突出重点,针对本地河道(溪流)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大行动与河道整治、污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抓好重点河道、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明确交界处河道、上下游河道的管理职责,统一开展治理。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发挥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和妇女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沿河企业和广大村民增强责任意识,动员更多人员积极参与集中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人员、经费和环卫设施,巩固集中整治的成果,促进河道环境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将纳入全市年度“清水治污”专项工作考核。其间,市“清水治污”办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办、环保局、水利水电局等部门和单位成立督查组,督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开展不力、整治不到位和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