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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启动公立医院改革 市内7家医院“进价卖药”


2012-04-16 来源:信息中心

   昨日,富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在所有市级医院同步启动实施,包括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骨伤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新登中医骨伤科医院在内的7家医院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在公立医院中被诟病了半个多世纪的“以药养医”机制,终于开始了“破冰之旅”。

    此前,卫生部已确定300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浙江省确定了第一批29个试点县,富阳是其中之一。

药品零差率 进价多少卖多少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此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一个重点。所谓的“零差率”,即公立医院严格使用总控药品,除中药饮片(即平常说的中药)外,全部药品都按照实际进价进行销售。

    据悉,所谓的“全市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浙江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在内,药品目录近千种。该目录按药品的通用名收录,在实际统一采购当中,目录内每种药品至少有四五个品种可供选择,所以可供医生选择的药品完全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同时,公立医院药品在采购过程中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所有药品必须通过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才能进入公立医院的药房。这就确保了看病要用到的药品都能“透明”地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确定的进价销售给老百姓,取消了以往药品“顺加作价”15%的批零差价,压缩了药品流通领域的中间环节。

医生少开药 病患少吃药
   
    那么,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对于医院和病人来说,都有哪些好处呢?记者为此专访了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楼树良。

    “医生少开药,病人少吃药。这就是破除‘以药养医’后给老百姓带来的最大好处。”楼树良说,“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实行的是‘以药养医’机制,出现了部分公立医院主要靠药品收入维持运行和发展的市场化状况,引发了大处方、滥用抗生素、过度治疗等不规范诊疗行为,也不利于医生对业务钻研的追求。”

    楼树良说,试点改革实施后,全部药品都是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采购的,从根本上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的利益链条。

    “有多少病,就配多少药。只要能够帮助病人治好病,‘两块钱处方’一样能够成为病人心中的好医生。”楼树良说,“通过破除‘以药养医’,促使公立医院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改善服务来增加收入,更有利于探索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减一调一补” 保障新机制正常运行
   
    那么,切断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医院赖以生存的“以药养医”机制,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营是否会受到影响?病人所享受到的服务水准是否会因此下降呢?楼树良说,老百姓完全不必为此担心。

    根据省政府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这次新医改的目的就是“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具体主要通过“一减一调一补”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的新机制。

    所谓“一减”,就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药品费用;“一调”,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一补”,就是加大财政保障,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楼树良说,“以药养医”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中国医疗体制,由于政府财力不足,放权给医院,将药品加价后卖给病人。改革开放后,医院要负担自身的发展资金和医生的工资,在医疗服务价格受制约的情况下,不得不通过药品销售维持医院运行。

    “现在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逐步加大,同时维持了很多年不变的医疗服务价格,在这次改革中进行了合理上调。这‘一补一调’,完全能够确保公立医院的运营不受影响。”楼树良说。

药费下降、医疗服务费上涨 看病费用是增是减
  
    楼树良提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包括了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等需要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来体现的费用。在此次改革中,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物价部门对医务人员的服务类费用进行了适当调整。

    普通门诊诊查费全市统一标准,每人次10元,急诊诊查费每人次12元。这个诊查费包含原来的挂号费、诊查费、药事服务费。这里面的药事服务费则是病人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用于补偿医院向病人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

    改革以后,医院的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均在现行基础上有所上调,像护理费上调至每天15元左右;治疗费上调25%;手术费上调30%。普通病房的床位费暂不作调整。

    此外,在此次调整中,为不增加病人的化验、检查等费用,B超、CT、X光拍片等检查费和各种化验费仍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进行。

    那么,药费下降的同时,医疗服务费用作了相应的上调,对于病人来说,整体的费用是增是减呢?

    据物价和卫生部门前期共同测算的数据,在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普通门诊随机抽查的病例当中,大部分病人的费用是下降的,一小部分病人实际费用略有增长。

两类医保 报销比例适当调整
   
    根据市医改文件精神,改革后的医保政策也作相应调整:4月15日后,两类医疗保险都将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一般诊查费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50%。也就是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到市级医院看一次病,自己每次只需要掏5元诊查费,但超过普通诊查费10元(比如专家门诊)的部分要由病人自负。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由40%提高到6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诊查费报销比例不变。改革以后,将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市级公立医院、市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